一、提升政治站位、把准核心要求
(一)从巩固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二)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准确把握集中整治的核心要求
(三)从树牢宗旨意识的高度切实增强集中整治的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案为鉴、深刻剖析根源
(一)警惕乡村振兴领域的“硕鼠之患”
(二)警惕民生服务领域的“卡拿之风”
(三)警惕执法服务领域的“任性之举”
三、强化决战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二)聚焦重点领域攻坚
(三)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在2026年区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剖析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对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再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2026年是集中整治的“攻坚决战之年”,时间已经过半,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以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严的纪律,坚决打赢这场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执政根基的硬仗,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把准核心要求,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精髓要义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将“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列为2026年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并作出了专门部署,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从巩固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是“小事”“小节”“小案”,实则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蚕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这些问题离群众最近、群众感受最真切、反映也最强烈,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现象。如果一个地方“苍蝇”乱飞、“蚂蚁”成堆,群众的获得感从何而来?对党的信任从何谈起?如果我们对此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就会失信于民、失心于民,就会犯无可挽回的政治错误。因此,开展集中整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更是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的固本之举、长远之策。全区上下必须清醒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就是抓民心、抓根本、抓未来、抓执政安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准确把握集中整治的核心要求。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一重要论述精准指出了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和目标方向。所谓“蝇贪蚁腐”,其特点是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贪欲成性、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其行为直接作用于基层群众、直接侵蚀群众利益,危害极其恶劣、影响极其广泛。我们的整治工作,就是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紧盯基层民生之痛、发展之碍、作风之弊、监管之失,聚焦那些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微腐败”和“小特权”,坚决向伸向民生资金、惠民政策、集体资产的“黑手”亮剑开刀。我们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三)从树牢宗旨意识的高度切实增强集中整治的行动自觉。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坚决摒弃“看客”心态和“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不能把整治当成一阵风、走过场、做样子,满足于开会传达了、文件印发了、方案制定了,而要在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上下真功夫。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和举报途径,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深入到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收兵。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施治,真正把整治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办到群众急需处,以整治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
二、坚持以案为鉴、深刻剖析根源,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化警示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前一阶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紧盯群众关切,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这些案件触目惊心、教训极其深刻,是我们开展警示教育最直接、最现实、最有说服力的“活教材”。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用好身边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里,我结合近期全区乃至全国通报的一些案例类型,剖析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对照反省。
(一)警惕乡村振兴领域的“硕鼠之患”,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乡村振兴是国之大者、民生之要,但一些基层干部却把惠农资金、项目资源当成了可以随意染指的“唐僧肉”和“提款机”,利用职务便利和监管漏洞大搞权钱交易、虚报冒领。比如,有的地方通报,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在负责村内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信息不对称,通过虚增地上附着物数量、伪造补偿协议、冒用他人名义等方式,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数十万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往往是群众身边的“能人”“熟人”,他们利用长期积累的威信和手中掌握的微小权力,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工程项目承建、土地征收补偿等环节上下其手、损公肥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这警示我们,对乡村振兴领域的监督必须“带电”“长牙”、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绝不能让“硕鼠”蚕食群众的幸福根基、啃食乡村振兴的政策红利。
(二)警惕民生服务领域的“卡拿之风”,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领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本应是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重要窗口,却被少数人变成了设租寻租、谋取私利的工具和平台。例如,有的地方通报了某区属学校原校长李某某的案件,他长期利用负责学校后勤物资采购、食堂承包、校服征订、基建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