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重大意义
(一)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要求
(二)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鲜明导向
(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实践目标
二、准确把握“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实践要求
(一)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大局精神
(二)砥砺“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三)坚持“以实干出政绩”的务实精神
三、知行合一
(一)坚守为民初心
(二)涵养“功成不必在我”胸襟
(三)砥砺“功成必定有我”担当
(四)筑牢制度根基
住房公积金“七一”专题党课稿
今天,在庆祝我们伟大的共产党生日之际,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学习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此项学习教育。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特别是身处民生服务一线的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同志们而言,意义非凡,正当其时。
政绩观,是干部履职作为的“总开关”,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方向、工作成效,乃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今天,我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重要论述,与大家深入交流,如何在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工作中,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领会“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重大意义
“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这一理念蕴含着深邃的战略智慧、高度的历史自觉和真挚的为民情怀,深刻回答了“为谁创造业绩、创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是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源泉。
(一)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要求
“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句话清晰地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改善民生、保障住有所居的使命。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千家万户,一笔笔贷款的发放,一次次提取的办理,都关系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正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它要求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民的利益。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政绩”,无论看起来多么光鲜,终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必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划长远,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推动落实,着力解决好缴存职工的急难愁盼,让党的初心使命,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它追求的是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科学精神和历史耐心。“功成不必在我”所倡导的,正是这种超越任期局限、着眼长远的战略定力。它反对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求我们沉下心来,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与此同时,“功成必定有我”所代表的强烈历史主动精神,激励着我们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将中心的发展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可以说,这一政绩观,从价值导向和实践动力两个层面,为我们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鲜明导向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锻造什么样的干部队伍。“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就是我们党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的鲜明体现。在这一导向的引领下,夸夸其谈、投机取巧没有市场,消极懈怠、拈轻怕重没有出路。它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将心思和智慧聚焦于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效能,将精力和干劲投入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中。也只有投身于服务群众、改革创新的火热实践,主动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岗位去经风雨、见世面,才能真正壮筋骨、长才干,锤炼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和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
(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实践目标
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直接影响其战斗力和生命力。“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是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一剂良方。它倡导甘于奉献、团结协作、久久为功的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事业发展大局,不计较一时一地之功,不纠结个人荣辱得失。这种胸怀和格局,有利于在中心内部形成健康融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鼓励前后任之间传好“接力棒”,一任接着一任干,共同把住房公积金这项民生事业持续推向前进。
二、准确把握“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实践要求
领会其重大意义,更要笃行其实践要求。这一理念从思想境界、责任担当、工作作风三个维度,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一)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大局精神
“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更是一种清醒的政治自觉。它要求我们心有大我、无私奉献。作为党的干部,不能总想着“栽树是我的,摘果也得是我的”,不能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先,算大账、算长远账,善于把部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具体到住房公积金工作,就是要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科学决策、稳健前行,坚决杜绝那些违背规律、寅吃卯粮、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砥砺“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无为的“躺平”,而是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去接续奋斗。这种担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要有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面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难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积金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紧迫感,主动作为。
第二,要练就解决问题的过硬本领。担当不仅是态度,更是能力。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要克服“本领恐慌”,努力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真正做到愿挑最重的担子、能啃最硬的骨头、善接最烫手的山芋。
第三,要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我们所有担当和作为,都必须建立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利益的基础之上。要深入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我们办的每一件实事,都是群众真正需要、真心欢迎的。
(三)坚持“以实干出政绩”的务实精神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一切政绩,归根结底都是干出来的。”“以实干出政绩”,就是要求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力戒那种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的作风,克服“说了等于做了、做了等于做好了”的错误观念。更要警惕“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每一位同志都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把我们谋划的各项工作,一件一件办好,一个一个落实,不搞高远、不务虚取宠,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说话。
三、知行合一,将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入住房公积


